来源:天津日报 编辑:何会文 2018-08-11 09:24
据了解,该担保政策支持对象主要是: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事农业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市民、农民、农民工、农民企业家、大中专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科技人员、留学归国人员、农村青年、妇女,创办领办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中小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;市农委会同市有关部门,按照个人申报、区级推荐、市级审核、专家评审、网上公示程序认定推介的农村创业创新**带头人。农村创业创新担保贷款须用于农村创业创新项目。同等条件下,困难村创业创新人员、创业创新带头人优先予以支持。
农担公司主要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小额贷款提供信用保证,反担保方式以信用为主。农村创业创新人员以信用保证为主,***高50万元。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抵押、质押、第三方保证为主,不超过200万元,同时可以叠加***高5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。农担公司对农村创业创新贷款提供担保,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1%,综合信贷成本不超过8%。
实行提前还贷担保费返还政策,对提前结清贷款的,由农担公司按剩余月数返还担保费。原则上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。
为支持做好农村创业创新担保工作,市财政安排扶持资金,对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发生的农村创业创新担保贷款给予不超过一年的年化3%的贴息扶持。(津云新闻编辑刘颖)